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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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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古长江,源远流长。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哺育了流域内数以亿计中华民族的子孙。然而,在它漫长的历史年代里,由于自然的变迁和人为的原因,也给中华民族带来了一定的灾难。上游泥沙被江水带到了中游平原河段,淤积于河道之中,洪水季节河床水位高出两岸陆地6-17米,致使富饶的江汉平原和洞庭湖流域的1500万人口和150万公顷良田经常受到洪水的威胁。因此,治理长江成为几代中国人的愿望。
   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中国现代历史上的杰出领袖,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都十分关注着长江的治理。20世纪初叶,孙中山在其名著《建国方略》中,就提出要在三峡地区兴建水电站,兴利避害。20世纪中叶,毛泽东主席曾描述了一幅“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的壮丽画卷,并亲自批准兴建了三峡工程的实验坝—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从而拉开了长江三峡开发的序幕。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邓小平同志审时度势,提出兴建三峡工程,国务院组织11个专家委员会对三峡工程进行了多方面的论证。1992年4月3日,全国人大七届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1994年三峡工程正式施工。1997年11月胜利地实现了长江三峡大江截流。2003年6月,三峡工程下闸蓄水至135米高程,8月第一批机组并网发电。
   三峡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及千秋”的跨世纪宏伟工程。其首要的建设功能是防洪,修建拦河大坝,形成水库,滞蓄洪水,使荆江大堤的防洪能力由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三峡工程的另一重要功能是发电。三峡工程将形成115米高的水头,总装机容量将达1820万千瓦,年发电量达847亿千瓦时,将给华东、华中、华南等广大地区提供强大的电力,从而发挥出巨大的经济效益,三峡工程的第三个重要功能是改善长江的通航条件。由于三峡水库的形成将改善峡谷河段的航道,万吨级船队就有半年时间可以直达重庆,通航能力可从现在的1000万吨提高到5000万吨,并降低航运成本30-37%。三峡工程的兴建还将有效地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三峡电站每年的发电量,相当于4000万吨标准煤炭的能源,利用水能发电代替这部分燃烧矿物燃料所排放的废气,每年可少排放二氧化碳1亿吨,二氧化硫200万吨、一氧化碳1万吨,对改善环境污染极为有利。
   三峡工程规模巨大。工程由世界最大规模的拦河大坝和水力发电厂房、通航建筑物、大规模的远距离输变电系统和世界最大规模的水库移民工程所组成。三峡工程建设投资巨大,按照1993年不变价格计算,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为900亿元,考虑到建设期物价上涨因素,贷款利息的支付及建设期部分本金偿还等,资金总需求量约为2000亿元。
   这么一项巨大的水利枢纽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决定兴建的,而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酝酿、研究、讨论、勘查和分析。下面就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历史作一个简单的回顾。
   1919年,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之二——实业计划》中谈及对长江上游水路的改良:“改良此上游一段,当以水闸堰其水,使舟得溯流以行,而又可资其水力。”最早提出建设三峡工程的设想。
   1932年,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派出的一支长江上游水力发电勘测队在三峡进行了为期约两个月的勘查和测量,编写了一份《扬子江上游水力发电测勘报告》,拟定了葛洲坝、黄陵庙两处低坝方案。这是我国专为开发三峡水力资源进行的第一次勘测和设计工作。
   1944年,在当时的中国战时生产局内任专家的美国人潘绥写了一份《利用美贷款筹建中国水力发电厂与清偿贷款方法》的报告。
   1944年,美国垦务局设计总工程师萨凡奇到三峡实地勘查后,提出了《扬子江三峡计划初步报告》,即著名的“萨凡奇计划”。
   1945年,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成立了三峡水力发电计划技术研究委员会、全国水力发电工程总处及三峡勘测处。
   1946年,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与美国垦务局正式签订合约,由该局代为进行三峡大坝的设计;中国派遣技术人员前往美国参加设计工作。有关部门初步进行了坝址及库区测量、地质调查与钻探、经济调查、规划及设计工作等。
   1947年5月,面临崩溃的国民政府,中止了三峡水力发电计划的实施,撤回在美的全部技术人员。美国垦务局工程师福斯脱在写给中国同事的信中说:“伟大如三峡计划,中国自不能久置不问,相信于不久之将来,定有兴工之一日。”三峡勘测处主任张昌龄在办理结束工作时也说:“我不希望仅是一个梦——理想的天国,总有一天会在地上实现。”
   1949年,长江流域遭遇大洪水,荆江大堤险象环生。长江中下游特别是荆江河段的防洪问题,从新中国成立伊始就引起了重视。
   1950年初,国务院长江水利委员会正式在武汉成立。三年后兴建了荆江分洪工程。
   1953年,毛泽东主席在听取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修建水库规划的介绍时,希望在三峡修建水库,以“毕其功于一役”。他指着地图上的三峡说:“费了那么大的力量修支流水库,还达不到控制洪水的目的,为什么不在这个总口子上卡起来?”“先修那个三峡大坝怎么样?!”
   1953年10月,长江水利委员会上游局党组向西南局财委的报告中提出,将来三峡水库的蓄水高度可能在190米左右,请西南局向沿江城市和有关单位打招呼,不要在190米高程以下设厂或建较重要的工程。西南局财委同意了这个意见。
   1954年汛期,长江流域发生了20世纪以来的最大洪水,江汉平原、洞庭湖区损失惨重。这次大水再次警示:消除中下游严重洪水灾害的威胁乃是治理长江首要而紧迫的任务。
   1954年9月,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林一山在《关于治江计划基本方案的报告》中提出三峡坝址拟选在黄陵庙地区,蓄水位拟选为191.5米。
   1955年起,在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有关部门和各方面人士通力合作,全面开展长江流域规划和三峡工程勘测、科研、设计与论证工作。3月,在莫斯科签订了技术援助合同,第一批苏联专家6月到达武汉。长委所属4台钻机和第七地形测量队先后进入三峡地区,开展测量工作。
   1955年12月,周恩来在北京主持会议,在听取长委和苏联专家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后,肯定了国内专家的意见,正式提出,三峡水利枢纽有着“对上可以调蓄、对下可以补偿”的独特作用,三峡工程是长江流域规划的主体。
   1956年,毛泽东主席在畅游长江后写下了“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的著名诗句。
   1958年3月,周恩来在中共中央成都会议上作了关于长江流域和三峡工程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明确提出:“从国家长远的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两个方面考虑,三峡水利枢纽是需要修建而且可能修建的,应当采取积极准备、充分可靠的方针进行工作。”
   1958年3月30日,毛泽东视察葛洲坝坝址。
   1958年6月,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第一次科研会议在武汉召开,82个相关单位的268人参加,会后向中央报送了《关于三峡水利枢纽科学技术研究会议的报告》。
   1958年8月,周恩来主持了北戴河的长江三峡会议,更具体地研究了进一步加快三峡设计及准备工作的有关问题,要求1958年底完成三峡初设要点报告。1959年5月,在武昌对《三峡初设要点报告》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讨论,一致通过选用三斗坪坝址,大坝可按正常蓄水位200米设计。
   1960年4月,水电部组织了水电系统的苏联专家18人及国内有关单位的专家100余人在三峡查勘,研究选择坝址。同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在广州召开经济协作会,讨论了在“二五”期间投资4亿元、准备1961年三峡工程开工的问题。由于暂时经济困难和国际形势影响,三峡建设步伐得到调整。8月苏联政府撤回了有关专家。
   1970年,中央决定先建作为三峡总体工程一部分的葛洲坝工程,一方面解决华中用电供应问题,一方面为三峡工程作准备。12月26日,毛泽东主席作了亲笔批示:“赞成兴建此坝。”
   1970年12月30日,葛洲坝工程开工。
   1979年,水利部向国务院报告关于三峡水利枢纽的建议,建议中央尽早决策。
   1980年,邓小平从重庆乘船考察长江及三斗坪坝址。
   1981年1月4日,葛洲坝工程大江截流胜利合龙。
   1981年12月,葛洲坝水利枢纽二江电站一二号机组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投产。
   1982年,邓小平在听取准备兴建三峡工程的汇报时果断表态:“看准了就下决心,不要动摇!”
   1984年4月,国务院原则批准由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组织编制的《三峡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确定三峡工程实施蓄水位为150米的低坝方案。
   1984年底,重庆市对三峡工程实施低坝方案提出异议,认为这一方案的回水末端仅止于涪陵、忠县间180公里的河段内,重庆以下较长一段川江航道得不到改善,万吨级船队仍然不能直抵重庆。
   1986年3月,邓小平接见美国《中报》董事长傅朝枢时表示:对兴建三峡工程这样关系千秋万代的大事,中国政府一定会周密考虑,有了一个好处最大、坏处最小的方案时,才会决定开工,是决不会草率从事的。
   1986年6月,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论证,责成水利部重新提出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以钱正英为组长的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成立了14个专家组,进行了长达两年八个月的论证。
   1989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重新编制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认为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报告推荐的建设方案是:“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三峡工程的实施方案确定坝高为185米,蓄水位为175米。
   1989年7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来到湖北宜昌,考察了三斗坪坝址。同年年底葛洲坝工程全面竣工,通过国家验收。
   1990年7月,以邹家华为主任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成立;至1991年8月,委员会通过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国务院审批,并提请第七届全国人大审议。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以1767票赞成、177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决定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    1993年1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李鹏总理兼任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下设三个机构:办公室、移民开发局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1993年7月26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标志着三峡工程建设进入正式施工准备阶段。
   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规定:国家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三峡库区长远的经济发展和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
   1994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考察三峡工地时指出,“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要上这个工程,就要万众一心,不怕困难,艰苦奋斗,务求必胜”。
   1994年12月14日国务院总理李鹏宣布:三峡工程正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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