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湖北库区社会经济环境监测站由省、市(州)、县(区)及县级各有关部门共四级组成,以垂直结构为主。省一级由省三峡办和省统计局联合组成。建站时,监测站站长由省三峡办陈水文主任兼任,副站长分别由省三峡办副主任熊心康和省统计局副局长刘孝新兼任,省三峡办经济发展规划处和省统计局社会处工作人员为监测站成员。市一级,则分为两种情况:夷陵区、秭归、兴山县由宜昌市管辖,宜昌市为省管的一个分站,分站站长由市三峡办易行运主任兼任、副站长由统计局李春明兼任,市三峡办综合科及市统计局社会科全体干部则为分站成员;巴东县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管辖,恩施州为省管的第二个分站,分站站长由州统计局局长兼任。库区三县一区则为省站管辖的三级站,均由这些地方的县(区)统计局长兼任分站站长,成员主要由统计综合股的干部组成。县(区)一级站主要承担库区各种数据资料的搜集责任。由于数据汇总大多由县级各有关部门提供,因此,县(区)一级分站的成员单位还包括环保、教育、卫生、城建、水利、科技、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对这些部门提供的资料,再加上统计局自身提供的资料,由统计局统一整理汇总后上报。从这个角度讲,县级各有关部门也可看成是省监测站的第四级分站。

2001年,由于陈水文同志工作变动,省监测站站长由省计委副主任、省三峡办主任熊茂浩同志兼任,省三峡办副主任熊心康同志任省监测站副站长。由于机构改革,省统计局社会处与其它处室合并,监测任务改由局国民经济平衡处负责,相应地统计局主管平衡处的副局长刘凯代替了刘孝新副局长兼任省监测站副站长。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从1997年开始,到2000年止,我们还曾对三峡工程坝区及周边地区的四个镇(夷陵区的三斗坪镇、太平溪镇、乐天溪镇及秭归县的茅坪镇)进行了为期四年的社会经济环境监测,其资料的整理汇总工作主要由各镇的统计工作站负责,然后上报给夷陵区及秭归县统计局,再上报至宜昌市分站及省监测站,经汇总整理形成年度综合报告后,于每年三月底以前上报国务院三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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